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
一、背景
为了进一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目录体系,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4号)和《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清理工作。
二、清理结果
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的有关安排公示如下:
- 删除4个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员、职业技能鉴定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员(农业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合并2个职业资格:原“电工”和“电工(高级)”合并为“电工”;原“汽车修理工”和“汽车维修技师”合并为“汽车维修工”;
- 修改3个职业资格名称:将“电工(中级)”修改为“电工技师”;将“汽车修理工(高级)”修改为“汽车维修技师”;将“化工工艺工(高级)”修改为“化工工艺技师”;
- 修改2个职业资格代码:将“技能鉴定员(质量管理)”代码由“T-0806”修改为“T-0807”;将“技能鉴定员(劳动保障)”代码由“T-0807”修改为“T-0806”;
- 修改1个职业资格等级:将“电子商务实操员”等级由初级、中级、高级调整为初级、中级;
- 新增1个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员(教育部门)。
三、后续工作
清理后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文件和职业资格证书,确保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