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山东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贴政策,该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师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1. 补贴对象
山东省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 补贴标准
每年补贴标准为3000元,补贴资金来源为省级人力资源开发专项资金。
3. 补贴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持有有效的山东省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 在山东省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已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 参加符合规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师继续教育活动,并取得相应学时证明;
- 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违法违规记录。
4.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管理师可以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向所在单位申请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身份证明;
-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复印件;
- 工作单位证明;
- 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证明;
-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 补贴审核
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补贴。
6. 补贴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补贴资金将在次年3月份前发放到其个人银行账户。
7. 补贴管理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补贴管理,对补贴申请和发放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