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专业职称考试,涉及到公共营养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考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是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保障。如果考生在考试中存在违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
一、考试违规行为的种类
1.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如通讯设备、纸条、书籍、草稿纸等。
2. 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如上厕所、出门、离座等。
3. 抄袭、剽窃、作弊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4. 试卷涂改、乱涂乱画、刻意污损等破坏试卷的行为。
5. 试卷作答超时,不按规定时间交卷。
6. 试卷内容泄露、传播。
7. 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
二、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1.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禁止参加当年的考试,并将其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和考试主管部门。
2. 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将被要求交回试卷,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试。如果离场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3. 抄袭、剽窃、作弊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禁止参加当年的考试。同时将其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和考试主管部门,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4. 试卷涂改、乱涂乱画、刻意污损等破坏试卷的行为,将被要求交回试卷,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试。如果试卷无法阅读或者被多次涂改,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 试卷作答超时,不按规定时间交卷的考生,试卷将不予批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 试卷内容泄露、传播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禁止参加当年的考试。同时将其违规行为通报所在单位和考试主管部门,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7. 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三、考试违规行为的申诉
考生如果对自己被处理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考试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考试主管部门将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