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一、背景
为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评价机构评价水平,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管理,现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二、目的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管理机制,促进评价机构提高评价水平,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全国范围内的第三方评价机构。
四、试点内容
- 对试点评价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授权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
- 对试点评价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
- 对试点评价机构的评价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机构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的重要参考。
五、试点要求
- 评价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评价能力和技术水平,有相关的资格和证书。
- 评价机构应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客观、科学。
- 评价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
- 评价机构应加强对评价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评价人员的评价水平。
六、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为两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