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中医(专长)医师: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的意见》,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的管理,推进医师电子化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电子化注册流程
1. 中医(专长)医师登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atcm.gov.cn/)。
2. 进入医师电子化注册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业医师证号码等。
3. 上传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证正面、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等。
4. 完成信息填写和扫描件上传后,提交注册申请。
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网站上公示中医(专长)医师的基本信息。
6. 中医(专长)医师可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自己的注册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真实、完整的扫描件。
2.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3.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按时进行注册更新,确保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定期审核,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中医(专长)医师的注册资格。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咨询电话:010-12345678。
特此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