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1. 申请参加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
2.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
(3)在湖北省中医药行业从事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
(4)在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或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
2. 中医药临床诊断;
3. 中医药治疗技能;
4. 中医药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5. 中医药学科前沿知识和新技术应用能力;
6. 中医药临床实践能力;
7. 中医药行业管理能力。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中医药临床诊断、中医药治疗技能和中医药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2. 面试:采用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中医药学科前沿知识和新技术应用能力、中医药临床实践能力和中医药行业管理能力。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面试。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考核。
3. 笔试和面试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通过考核。
五、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和地点由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考生需提前报名并交纳考试费用。
六、考核证书
通过考核的人员,由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湖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书。
七、考核费用
考核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标准由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