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最近出台了一项名为“确有专长15号令”的考核细则,旨在评估市级行政机关中的专业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这项考核细则是北京市政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
1. 考核对象
该考核细则适用于所有市级行政机关中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科研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法律人员、医疗人员等。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专业知识与技能
- 工作态度与责任心
- 沟通协调能力
- 创新能力与实践成果
- 职业操守与廉洁自律
3.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考核为年度考核,不定期考核为突击检查。
4.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 优秀: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均达到优秀水平
- 称职: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均达到称职水平
- 基本称职:在各项考核指标中均达到基本称职水平
- 不称职:在各项考核指标中未达到基本称职水平
- 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评价、晋升、奖惩和培训的重要依据
5.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人员评价、晋升、奖惩和培训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人事处理。
6. 考核周期
年度考核为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突击检查为不定期考核,随时进行。
7. 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市级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市级行政机关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