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它们的职责和权力不尽相同。下面将从职责、权力、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比较。
一、职责不同
卫计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研究和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等。
而卫健委的职责则更加广泛,除了继承卫计委的职责外,还包括制定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管理和服务,开展卫生与健康事业的科技研究和教育培训,监督和检查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由国务院和卫健委授权的职责。
二、权力不同
卫计委和卫健委在权力方面也有所不同。卫计委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属于国务院的“三定机构”,其权力来源于国务院的授权。而卫健委则是国家机关,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授权。
此外,卫健委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也更大。例如,卫健委可以对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可以对医疗机构的资质进行认定和撤销,可以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三、机构设置不同
卫计委和卫健委在机构设置方面也有所不同。卫计委下设多个部门和司局,例如卫生发展规划司、计划生育司、基层卫生司、医政医管局等。而卫健委则下设多个司局和中心,例如卫生发展规划司、医政医管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学科学院等。
此外,卫健委还设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这些机构的设立也体现了卫健委在药品监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的权力和职责。
结论
综上所述,卫计委和卫健委在职责、权力和机构设置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虽然卫健委是卫计委的继承者,但其职责范围更广,权力更大,机构设置也更加完善。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视和发展方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