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作为提供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场所,其经营和管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要求。在药店法人的身份上,是否必须是执业药师呢?下面将从法律和实践两个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法律角度
1.《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有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指派一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师负责管理药品经营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执业药师参与药品经营活动,并且药店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指派一名执业药师负责管理药品经营活动。因此,个体药店法人也必须是执业药师。
实践角度
3.执业药师是药店的核心竞争力。执业药师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药品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提高药店的竞争力。
4.执业药师能够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活动中,能够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执业药师能够提高药店的信誉度。执业药师具备专业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药品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和服务,提高药店的信誉度。
基于以上实践角度的考虑,个体药店法人应当是执业药师,这有利于提高药店的竞争力、保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药店的信誉度。
结论
6.个体药店法人必须是执业药师。从法律和实践两个角度考虑,个体药店法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这有利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药店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7.药店法人应当重视执业药师的作用。药店法人应当充分重视执业药师的作用,提高执业药师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药店经营和管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