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计划
1.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4日。
2. 考试科目:本次考试设置了涵盖多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3.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具体考点及考试安排将在考前公布。
二、报名与审核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
2.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在线报名,或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
3. 报名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 审核程序:报名审核分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复审主要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复审,审核程序详见附件。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24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考前公布。
2.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
3. 考试费用:本次考试费用为每科目400元,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结果与证书颁发
1.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将在考试后一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
2. 合格标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不低于60分,且各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为合格。
3. 证书颁发:合格考生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可在下次考试中继续参加。
五、其他事项
1. 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抄袭、交头接耳等违规行为。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考点和考试时间,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注意组织实施,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1日
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