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护工、护理员总是被人叫混,弄得大家很是尴尬。那么到底护工、护理员,这两“护”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让我们两两对比来做个辨别!
护工 VS 护理员
护理员,是指面向医院提供非临床医学护理范围内的、以生活护理为主的、辅助性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其职业能力特征为:身体健康、动作协调、能够照顾他人生活、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根据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最新制订的《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新版护理员培训教程采用模块化方式,将护理员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等级。
国家卫生行业护理员人才培养及就业派遣项目由(北京)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策划发起,并经原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正式发函批准。
概括地讲,护理员派遣就是在医院对护理员岗位的人员使用和岗位调配实行统一监管的前提下,由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担护理员的人员招募、岗前培训、薪酬发放、劳动纠纷处理、人员调剂和缺员补充等各项管理服务职能,以实现对传统“护工”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护理员岗位的工作内容都包括哪些?
①搬抬转运:利用平车、病床或轮椅等辅助设备,协助病人完成住院期间所需的各项治疗或检查。
②送标送检:根据医嘱,负责标本和化验单的取送等。
③ICU和急诊护理:在注册护士指导下,完成对病人的生活护理和简单的基础护理以及病房的清洁消毒工作。
比较而言,护工只是生活的照顾者。护士的工作要求消毒灭菌,而护工由于工作性质不可避免要接触细菌。所以,任何国家不会混同护士和护工,不会让一个人给病人倒完大小便再去打针。
护士可以在无污染区工作,而护工则不能涉足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区域。很多大医院开设了护理咨询门诊。就老年病、慢性病、新生儿护理、妇幼保健、营养运动等进行咨询。因为许多病“治”不如“养”,“医”不如“护”。而护工是无法进行咨询服务的。认为病人住院应该由护士护理,是没错的。但这种护理应该是医学护理,也就是保健、康复意义上的护理。
病人的生活照顾是护工的职责。之所以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护士应该吃喝拉撒全包,是我们1950年取消护理高等教育造成的,虽然当时的初衷仅仅是减少护士的培养周期,缓解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护士缺乏,但由于没有及时恢复高等教育,使得护理学师资匮乏,更使国人对护士这一职业错误定位。
事实上,护士是掌握医学、保健学、心理学、营养学、人文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护理医生”这一基本的定位在中国没有确立。护理学是保健医学主干学科,医护并列互补,医生主“治”,研究“病情”;护士主“养”,研究“病人”的观念也没有形成。
另一方面,诸如护士仅仅是医嘱的执行者、是伺候人的这种观念却至少直接影响了两代人,间接影响更是不可估量!而我们的近邻韩国,其护理高等教育的开设时间远远晚于中国,却早在1960年就开设了护理学硕士教育,1978年开设了护理学博士教育,成为护理医学的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