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社会工作者不保留,中级社会工作者保留1年,高级社会工作者保留3年。社会工作者分为助理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者和高级社会工作者。
助理社会工作者成绩不采取滚动管理的办法,成绩不保留,考生必须要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算合格。
参加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生第一年没有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则合格科目成绩保留1年,第二年度补考通过全部科目,即算成绩合格。
高级社会工作者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者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