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制作要求,达到选肉、选鱼、调料、炖制“鲜”(羊肉炖鱼)操作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
(一)能准备5-6.5公斤的小雌山羊,剥皮去内脏,用消毒的毛巾擦拭羊桶子内外的羊毛和血迹;能准备0.5-1公斤的鲤鱼或鲫鱼,去鳞、去内脏,用水清洗干净。
(二)能准备配料(大蒜25克、葱结25克、姜片15克、胡椒粉1克、大料5克、花椒5克);能检查配料质量;能掌握配料的配比标准,将调料放入鱼腹内,将鱼用竹篾别好。
(三)能把鲜羊肉和别好的鲜鱼放入锅内,加温水准备好;能掌握炖制的火候和时间。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烹饪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员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和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室内烹饪操作间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鉴定时间:60分钟。
(四)鉴定场地及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25㎡,操作场地应光线充足、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有炉具、炖锅等设施。
五、鉴定内容
(一)选羊肉、选鱼:30分
(二)制作配料:30分
(三)炖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