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烤炉、面粉、油、酥等,按制作要求,达到选配料、制酥、擀面、烘烤工作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
(一)能准备面粉、油等,将面粉在锅里煎炒,然后加香油制成酥。
(二)取一块1000克的发面,分成20个面剂,将十个擀成饼,在饼上抹上酥制成层叠状,当作烧饼的瓤,将另十个面剂包在外面当作烧饼的皮。
(三)在光滑的石礅上搓成马蹄状,蘸以芝麻和红糖水。
(四)用长把勺子将烧饼托入吊炉中,粘在炉顶的内壁上,用木炭或谷糠微火烤熟,用铲子铲下。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报名。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面点制作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员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和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鉴定时间:60分钟。
(四)鉴定场地及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25㎡,操作场地应清洁卫生,有烤箱等设备。
五、鉴定内容
(一)制作酥:40分
(二)制作烧饼:40分
(三)造型:10分
(四)烘烤: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