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参保企业职工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不超过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申请条件: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只需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即可。)
受理机构: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