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中医(专长)医师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
《通知》要求,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并相对固定考核时间。考核结束后,原则上要求三个月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规范证书编码发放。对中医(专长)医师实行“一人一证一码”管理,中医(专长)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仅可持有一本资格证书,仅对应使用一个资格证书编码;中医(专长)医师注册后,仅持有一本执业证书,仅对应使用一个执业证书编码。中医(专长)医师具备申请医师资格考核条件,参加本省考核并再次合格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予以增加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病证范围等信息后,重新发放资格证书,编码不变,原资格证书收回。
《通知》还明确了空白证书管理、证书信息修改等具体内容。
《通知》强调,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高度重视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和证书发放等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规定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