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韦伯定律

2025年1月5日 发表评论

韦伯定律与贝勃定律有异曲同工之妙。韦伯认为人之所以很容易感受到 1 公斤和 1.5公斤的差异,而几乎不能感受到50公斤与50.5公斤的差异;这是因为可感受的最小的刺激变化量与原刺激强度的比值为常数,这一常数处于 2%—3%之间。0.5公斤只占50公斤的1%,小于2%—3%,所以50公斤与50.5公斤的重量差异难以被人觉察。而0.5公斤占了1公斤的50%,远远超过阈值范围2%—3%,所以我们能一下子感受到重量差异。韦伯发现的这个关于心理量与物理量之间的数量关系的定律被其学生费希纳称为韦伯定律,也被称为韦伯一费希纳定律。他生活在 19 世纪(1795—1878年),是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著名的生理学家、心理学家,是心理物理学的创始人。

贝勃定律另有叙及,此略。两者用在社会生活中说明事物的细微变化不会导致明显的不同,也就不易被人觉察或吸引注意力,所以人们对此容易适应;而一旦适应了某种定式就会对此习以为常;若要改变,必须花费比原先更大的刺激力。

韦伯定律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反映在营销方面可以用来研究消费者对价格差异感受的程度或接受程度。当消费者面对某一商品价格的变化、调整或者不同价格时,会对这种差异感产生判断、选择。这种考察与商品的基础价格水平有关,消费者的感受更多地取决于相对价值,而不是绝对价值;也就是说他们对价格变化的感受更多的是取决于变化的百分比,而不是变化的绝对值。每个产品的价格都有上限、下限,将价格调整到价格的上、下限之外容易被消费者关注到;而在界限之内的小额、微调则不易为人关注,往上的微调比一下子提高许多容易被接受,而往下的调整则反过来,一次性大幅度的降价要比连续几次的微调、减价有效得多。如某一商品从 5 000元价格调整为5 050元,不会有太多的关注,也就容易被接受;而如果某一商品从5000元一下子降价300元甚至更多,就更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当然还必定有“大减价”“跳楼价”之类的广告促销。

消费是满足个人对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途径,懂得和运用韦伯定律可以帮助我们秉持理性,注重和享受与产品相关的其他各种服务。这里可以重温一下消费心理学理论方面的“凡勃论效应”:即商品价格定得越高,越能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也许是物有所值;也许是消费者希望他人了解自己的富足和支付能力;也许是为着体现(更深层面)心理优势、实现自我满足;所以对商品的绝对值要警惕,不为单纯的消费取向所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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