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一样,没有公认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美国精神病学词汇表》将心理治疗定义为:“在这一过程中,一个人希望消除症状,或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或因寻求个人发展而进入一种含蓄的或明确的契约关系,以一种规定的方式与心理治疗家相互作用。”
沃尔伯格(L.R.Wolberg)认为,心理治疗是针对情绪问题的一种治疗工作。由一位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以慎重细虑的态度与来访者建立起一种业务性的联系,用以消除、矫正或缓和现有的症状,调解异常行为方式,促进积极人格的成长和发展。
北京大学陈仲庚认为,心理治疗是治疗者与来访者之间的一种合作努力的行为,是一种伙伴关系;治疗是关于人格和行为的改变过程。
美籍华裔学者曾文星、徐静认为,心理治疗是应用心理学的方法来治疗病人的心理问题。其目的在于:通过治疗者与病人建立的关系,善用病人求愈的愿望与潜力,改善病人的心理与适应方式,以解除病人的症状与痛苦,并帮助病人促进其人格的成熟。
综合以上观点,我们提出心理治疗的定义:心理治疗是在良好的治疗关系基础上,经由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治疗师运用心理治疗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对来访者进行帮助的过程,其目的是消除或缓解病人的心理问题或障碍,促进其人格向健康、协调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