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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申请条件
1.夫妻一方有重婚或者有配偶在身的;
2.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
3.夫妻分居满一年的;
4.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原因,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
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不宜继续共同生活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情形。
离婚的程序
1.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手续;
2.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个人财产的归属: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和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应当归属于各自。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可以由父母协商达成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抚养费的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共同承担,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