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心理学,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普通心理学的一般原理,研究司法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影响司法心理活动的各种因素,包括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特点、个性品质的产生与发展,违法犯罪活动和诉讼活动对有关人员的心理活动的影响;改造犯罪分子的心理学问题;各种司法人员(法官、侦察人员、刑警等)的心理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等。司法心理学对于准确而迅速地查明各种案件的真相,采取正确的判决或决定,教育和改造违法分子和犯罪分子,预测、预防、揭露、消除违法或犯罪的动机、打击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发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改造犯罪分子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有些青少年罪犯,把“哥们义气”看得高于一切,为什么在劳动教养过程中,他们的表现会经常出现反复现象等。通过司法心理学对他们的个性心理特征与犯罪和改造的关系、他们在接受改造的不同时期的心理变化、各种改造措施对他们的心理影响、环境因素对他们心理的作用等方面的研究,能更有效地教育和改造他们。司法活动有多种分工,司法心理学也可相应地分为犯罪心理学、侦察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审判心理学和罪犯心理学(又叫劳动改造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