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思维的具体过程之一。是指对照并确定出事物之间的同异和关系的思维过程。为了进行比较,就必须把所要比较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分解为部分,以找出它们的特征,这其实是一种分析;依据这些特征再把它们相应的部分加以联系,以确定它们的同异和关系,这是一种综合。可见,比较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分析与综合。
在学习或思维过程中,比较起着重要的作用,人认识一切客观事物都是通过比较来实现的。人只有将对象彼此加以比较,才有可能正确地在周围世界中确定自己活动的方向。不经过比较,人就不能分辨事物的本质特性和非本质特性,就不可能确定事物的异同和关系。比较是分类的基础,是概括和抽象的必要前提。
比较在教学中也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帮助学生突破难点,找出与学习对象很相似的其他对象的同、异点,使学生较容易地明确这个对象的本质特征。所谓顺序比较法就是把要学习的和学习过了的内容加以比较,所谓对照比较法就是交错地把两种要学习的内容加以比较。实验研究表明,小学生确定对象间的差异;比确定它们间的相似点要顺利。要求学生完成依次由差异大到差异小的同一类型的课题,有利于他们的比较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