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验,也叫测验法。是指通过一种测验如考试和测试来测量受试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方面的差异的方法。在比较接受不同实验影响(如在不同生产条件下工作、使用不同教学法进行教学)的受试者心理特征、在挑选飞行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测定犯罪心理原因等实际工作中,都广泛使用心理测验。例如,从事飞行的人要求感受性高、反应速度快而灵活、行动敏捷、情绪兴奋性高,通过测验,可以确定受试者是否具备上述心理特征,从而为挑选、培训飞行员提供心理学依据。
心理测验的提出者是谁?心理测验是英国心理学家高尔顿(F·Galton,1822-1911)于1869年首创的。根据使用不同工具,测验方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使用器械或其他实物进行的;一类是使用文字或图形进行的。测验所得结果通常用事先制定好的测验量表加以衡量,经过统计处理得出结果,并用数字或图线等加以表示。
心理测验按其内容可以分为智力测验、品格测验、成绩测验、能力测验等种类,每一种类中又有许多不同方面的测验。为了保证测验所得材料及结论的正确性,通常在测验前就要进行大量实验来拟定和检验心理测验的内容和结构。
研究心理测验的方法和测验工具(如量表)的编制与使用、测验结果的处理等问题的心理学分支,叫做心理测验学。它与数学特别是统计学,有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