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岁读初三时有过“强迫症”。曾在当地精神卫生中心看过,被诊断为“强迫观念”。服了半年药,情况好转,医生同意我再服两个月后停药。
今年毕业后参加工作,由于对环境不适,陷入心理困境,我的情绪又开始低落,且情绪很不稳定。洁癖加重,又怀疑自己的手不干净。对些无关紧要的小事疑惑不定,内心很痛苦。我是否旧病复发?我去精神卫生中心,医生还是要我服药。朋友们劝我不要吃药,吃多了会有副作用,自己也不希望长期靠药活着。我很矛盾,少年时的痛苦经历令我恐惧不安。请问是否可以不药而愈?
强迫症(包括强迫观念)是一种心理疾病。主要表现为控制不住地、明知不必仍要反复去想、去做。例如你的手并不脏,却怀疑不干净而洗了又洗;门已关好,仍要多次检查后才离开。程度轻、不影响日常生活的不必治疗,你除了有强迫症症状还伴有情绪低落,痛苦感,这就需要请医生治疗了。
心理疾病与身体疾病(例如支气管炎、胃病,关节痛等)一样,可以好转,也可以在某些环境或心理因素影响下再发。治疗方法也主张综合治疗优于单一治疗。强迫症的治疗包括药物、心理、认知领悟及行为治疗等。药物虽然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却是治疗的一个重要方面。你在初三时服药后情况好转便是证明。由于强迫症的形成与性格、心理因素有关,既不宜排斥药物治疗,也不宜单一依赖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亦不是一蹴而就。因为有副作用而不愿服药是因噎废食,说明你的朋友对药物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在有经验的专科医师指导下合理用药是安全的,有症状就应该用药,就像发烧需用退烧药一样。症状减轻,痛苦也随之减少,药量也可以逐渐减、停,不至于“靠长期服药而活着”。有一部分“强迫症”者随着年龄增长、心理适应能力的改善,症状逐渐消失,你也有这种可能。但目前还是需要积极治疗,不论是药物的还是心理的,不要等待自愈。
乐观旷达的心境对任何疾病的恢复都是无可取代的“良药”,祝你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