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神经症?
神经症处于性格障碍和精神病之间,它比轻度失调的性格障碍要重,比精神病要轻。神经症是一种由于精神因素造成的非器质性的心理障碍,以18~30岁的青年患者居多。神经症一般没有任何可以查明的器质性病变,但又确实有心理异常的表现,甚至表现的非常严重。所有神经症的共同特征是焦虑。焦虑同个体的需要、动机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与情感、安全、自尊、成就等有关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就会产生过分的焦虑感,就有可能发展为神经症。但并非有了焦虑情绪就意味着是神经症患者。只有当焦虑成为一种行为模式并具有持续性,而且阻碍人们正常生活时,才称得上神经症。神经症意味着调整机制的瓦解,其种类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神经衰弱。神经衰弱是由于大脑神经活动长期持续性过度紧张,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和抑制功能失调而产生的。其主要表现有:其一,感情控制能力降低。易激动、易怒、烦躁不安,一点小事就会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其二,睡眠障碍。入睡困难、睡眠表浅、多梦、易惊醒或早醒等。其三,精神疲惫。身体疲乏无力,精神萎缩不振,白天工作是疲惫、困倦、思睡;夜晚就寝时则兴奋难眠、多梦易醒,早晨依旧精神不振,形成恶性循环。其四,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心悸、胸闷、多汗、食欲不良、易疲劳。人们通常认为神经衰弱主要是睡眠障碍,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并不仅仅局限与此。
2.焦虑症。焦虑症中的焦虑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对象,即在周围环境中找不到导致焦虑的刺激物。患者难以讲清究竟为什么而焦虑。焦虑症可以分为广泛性焦虑症和惊恐发作两种。
广泛性焦虑症,又称慢性焦虑症,占焦虑症的半数以上,主要表现为:其一,思维障碍。患者经常抱怨缺乏工作和生活兴趣,总是担心出现错误。他们宁愿不做任何决定,也不愿做一件事情。其二,心理障碍。客观上并不存在某种威胁、危险和坏的结局,而患者总是不由自主、无法控制、无法摆脱忧虑、担心和害怕,以致终日紧张、敏感、心烦意乱。其三,生理与运动障碍。表现在消化系统方面的症状为:口干、上腹部不适、恶心、吞咽困难、肠胀气、肠鸣、腹泻;表现在呼吸系统的症状为:胸闷、呼吸急促;表现在心血管系统的症状为:心动过速;在运动方面表现为:紧张性头痛、肌肉紧张和强直,轻微的震颤。
焦虑症的第二种类型为惊恐发作,又称急性焦虑症。患者常在毫无诱因的情况下,突然痛苦地感到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紧张、恐惧,或难以忍受的不适感,似乎预感到灾难将至,担心可能会死亡。
3.强迫症。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特征的神经症。所谓强迫症状是指在患者主观上,感到有某种不可抗拒和被迫无奈的观念、情绪、意向或行为的存在。患者清楚地认识到,那些强行进入自己头脑、自己并不愿意接纳的思想,纠缠不清的观念或行为等,都是毫无意义的,但是患者不能自我控制和克服这些东西,因而感到痛苦。强迫症的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强迫观念。可以表现为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反复呈现某种想法或某句话,从而影响正常生活。也可以表现为强迫怀疑,对自己做过的事产生不必要的怀疑,经过反复确认仍不放心,如反复锁门等。还可以表现为强迫回忆和联想,如对以前的一些事情反复回忆,看到树就想到野兽等那些不可控制的联想,让人痛苦不堪。
其二,强迫意向。患者常常被一些与正常心理状态相反的欲望和意向所纠缠,从而产生一些可能导致可怕后果的冲动,被称为强迫意向。如站到河边或站在楼顶上就出现想跳下去的冲动等等。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患者不会做出这种行为,但为这种无法摆脱的意向而焦虑和苦恼。
其三,强迫行为。可以表现为强迫计数,如不由自主地数台阶、脚步、楼层、电线杆等,明知无意义仍不能停息。也可以表现为强迫动作,如不断地洗手、洗衣等。
强烈或持久的精神因素的作用、激烈的情绪体验的影响,往往是强迫症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强迫症患者在性格上,常常表现出主观任性、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过分拘谨、生活刻板、思虑过多等特点。
4.恐怖症。指对某些事物或特殊情境产生十分强烈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与引起恐惧的情境极不相称,让人难以理解。恐怖症是有明确对象的,患者明知自己的害怕不合实际,但不能自我控制。患者中女性多于男性,多发于青少年或成年早期。常见的恐怖症有以下几种:
其一,社交恐惧症。主要是害怕在众人面前出现,害怕被人注意,害怕在众人面前出现脸红、发抖、出汗或行为笨拙等现象。因此不敢与人面对面,退避与人谈话。有的患者对特殊的交往对象出现恐怖症状,如对异性、对领导等。
其二,旷野恐怖。指经过空旷的地方时产生恐怖发作,并伴有强烈的焦虑不安。与这类情境恐怖相类似的有“闭室恐怖",即害怕封闭的空间,如电梯、房间等。还有“高空恐怖”,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恐高症”
其三,动物恐怖。害怕或接触某种动物,如猫、狗、鼠、蛇、昆虫等。动物恐怖多发生于童年期,但往往持续到成年期。
其四,疾病恐怖。患者害怕患上某种疾病,如肝炎、癌症等。为此与人接触时戴手套,或根本不敢与人接触。
除此以外,恐怖症还有不洁恐怖、利器恐怖等多种表现。恐怖症的发生主要与个体的早期体验有关。
5.疑病症。是指患者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确信自己有病,从而处于对疾病或失调的强烈恐惧中。患者表现的极为焦虑,对自己想象出来的疾病经常表现出强迫动作。当医生检查证明他们没有病时,患者则断定医生的诊断是错误的,又去找其他医生检查。
疑病症的动因是患者不自觉地希望从家庭或周围寻求对自己的注意、关心和同情,在疑病症背后,往往潜藏着内心不安全感、内心的矛盾、冲突和困扰。患者对健康过分关注也可能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转移,为的是逃避矛盾、逃避现实或可能出现的挫折。
疑病症的发生既有个性因素,又有外界因素。患者的个性常具有反复思索、缺乏灵活性、固执、吝啬、谨小慎微、敏感多疑、好依赖、追求完美等特点。外因主要有医生的言语不慎、诊断不确切,以及对疾病不科学的宣传、他人不良暗示等。
6.癔症。又称歇斯底里症。主要包括分离性反应和转换性反应两大类。
分离性反应是认知行为的失调,意识障碍和个性完整性的丧失是其主要特征。分离性反应可以分为梦游症、遗忘症、神游症和多重人格四种形式。
梦游症的特点是在夜间特定的时间里,一个人在正常睡眠后,又在似眠状态下采取特定的活动。在梦游时,他们眼睛是睁开的,能对外来的要求做出一定的反应,而他本人却并未清醒过来。他最后回到床上,重新进入睡眠状态。在梦游中,他得知自己走了很长一段路程,做了很多复杂的动作。
遗忘症表现为记忆的丧失,它可以是部分的、也可以是全部的忘却。
在全部忘却的形式中,一个人不能记起他早年生活的一切事物,甚至自己的姓名。他不能认识他的家庭成员和朋友,忘记了自己的实际年龄或居住地址,甚至丧失了他的基本习惯模式,像走路、谈话、读书的能力等,这种状态可以持续几分钟、几小时,或者几天时间。
神游症是遗忘症加上出走。在这种状态中,遗忘时间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达数年之久,而且往往从习惯环境中真正逃离,一个人突然离家出走,到另外一个地方旅行和开始所谓的“新生活"。
多重人格表现为一个人交替着以两种或更多的、有区别的、不同的模式去行动,而其个人往往不能察觉到这一点。患者可能在几小时到几年的时间里,从一种人格变为另外一种人格,而这不同的人格,经常是对立的。例如,在一种人格中,他可以表现为内倾性格;而在另外一种人格中,又表现为外倾性格。如果询问患者本人的姓名,他可能回答另外一个人的姓名,并以那个人自居。有时,在一段时间间隔里,患者可能经历三四种或更多不同人格的变化。在这种病例中,患者通常不能记忆起所发生的一切。
癔症的第二种表现形式是转换性反应。这种形式是把个人的焦虑或心理冲突转换为腿部瘫痪或听力丧失等身体症状的行为障碍。
转换性反应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感觉症状。感觉麻木是最普遍的转换形式,甚至当尖锐物体触到身体时,他都不再感觉痛苦。感觉症状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感觉到了疼痛,但他不能确切指出疼痛的部位,特别是被刺激的部位。二是运动症状。例如转换性瘫痪,腿部毫无理由地失去了功能。言语障碍也是常见的运动症状。在失语症中,一个人不能讲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低声私语。总之在转换性反应中,患者都试图把自己的心理障碍转换成生理障碍或疾病,这是一种对挫折的学习反应。
7.抑郁症。这是一种以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为特征的神经症,经常有焦虑、躯体不适感和睡眠障碍。从成因来讲,抑郁症是对诸如爱人或亲人去世、工作或财务上的挫折、痛苦的压力境遇不相称的反应。痛苦和绝望的情绪被过分夸大了,而且持续下来,并妨碍了个体的个性或调整机制作用的发挥,从而成为神经症。
抑郁症患者首先表现为心理异常。患者心情不畅、消沉、沮丧。对工作、学习和生活无信心、无兴趣、无热情,对未来悲观失望,常感精神不振或疲乏。其次表现为躯体症状,患者有头痛、背痛、四肢痛等症状,但查不出症状的原因。
(二)什么是精神病?
精神病是更为严重的心理疾病,患者表现出周期性、或长期与现实世界失去联系的症状,丧失了有意识的行动能力。在法律上,精神病患者可以对其病症发作期间的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对他自己和社会都是有害的,应该送到精神病医院加以监护和治疗。、
精神病可以分为器质性和功能性两大类。器质性精神病是由于明显的器质性疾病,造成中枢神经系统的严重损伤而引起的。如果脑组织未受到任何损伤而产生的精神病,叫功能性精神病。功能性精神病属于心理健康的范畴,主要有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等。
神经症与精神病的区别
区分神经症和精神病是比较容易的,两种心理疾病有着不同特点。
其一,神经症患者同现实的联系是没有缺陷的,与之能进行合理的交谈,患者没有表现出对外部现实的歪曲,弄清他的思维逻辑并不困难。而精神病患者则失去了与现实世界的联系。
其二,神经症患者虽然也偏爱幻想,但还生活在现实世界中,而精神病患者却完全生活在幻想世界中,对现实完全否定。
其三,神经症在情绪上的紊乱是轻微的,而精神病的情绪紊乱是严重、持久的,对思维进程和一般行动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其四,神经症中,认知的错误是轻微的,智力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而精神病患者完全丧失了精神控制和见解,认知错误是严重的,并破坏了智力功能。
其五,神经症患者仍然保持着个性良好的完整性,对他人的伤害较少,行为偏离的症状并不严重,不会引起他人的焦虑。精神病患者的个性完全解体或分裂,不存在完整的个性。他们的行为通常是无法预料和无法控制的,对其本人和他人都具有潜在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