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是指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由于军人的职业特殊性,军婚离婚手续相较于普通婚姻有所不同。以下是关于军婚离婚的咨询内容。
一、申请离婚的条件
1. 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没有任何强制性质;
2. 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离婚事项;
3. 没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已婚子女已经另有监护人:若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事项;
4. 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已经处理完毕: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好共同财产问题;
5. 军人已经办妥调离手续:如军人已经调离部队,应当先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调离手续;
6. 双方已满足法定离婚冷静期: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自离婚起始日起满足冷静期后,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二、办理离婚手续
1. 双方当事人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
2. 提供离婚证明: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军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军人应当提供调离证明、退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办理完毕: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三、离婚后的相关问题
1. 军人应当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军人应当在所在部队或新工作单位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
2. 子女抚养问题:如双方有子女,应当协商处理好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
3. 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当协商处理好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4. 军人离婚后的安置:军人离婚后,应当到所在部队或新工作单位办理相关安置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军婚离婚手续的咨询内容。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